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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接收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本学院有关政策
1.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
2.在本科阶段获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的推免同学,入学后即可直接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 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即可确定导师,其中本校学生可提前选修部分研究生基础课程(不超过10学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
电话通知到学生。
若个别专业需要安排第二批复试,将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学生。
三、复试程序、录取原则
1. 复试形式:
面试(含专业知识、交流能力考核,每项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
2.录取办法: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
四、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
学院复试工作 | 赵雪琴 | 025-84303212 | zxqcn@njust.edu.cn |
接待考生申诉 | 仵林军 | 025-84303130 | 48318047@qq.com |
2021年9月15日